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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天津市
中心城區外圍地區10P-04-06單元01街坊
部分地塊(天安商服地塊)控製性
詳細規劃(修改)的批複
津政函〔2025〕123號
東麗區人民政府、市規劃資源局:
你們關於報審天津市中心城區外圍地區10P-04-06單元01街坊部分地塊(天安商服地塊)控製性詳細規劃(修改)的請示收悉。經研究,現批複如下:
一、原則同意《天津市中心城區外圍地區10P-04-06單元01街坊部分地塊(天安商服地塊)控製性詳細規劃(修改)》。
二、按照批複的控製性詳細規劃,嚴格依法行政,實施規劃審批和監督管理,指導地區建設發展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。
三、在規劃實施階段,要壓緊壓實屬地責任,按照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,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,完善城市公共服務功能,嚴格做好安全、環保、衛生防疫、消防、人防、防震減災、汙染土壤治理、地質災害防治、反恐等工作。
天津市人民政府
2025年12月30日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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